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C 类基金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 年 08 月 14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08 月 16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鹏华中证云计算与
基金简称 大 数 据 主 题 ETF 发 基金代码 021091
起式联接 C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 -
日期(若有)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基金经理 罗英宇 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 年 04 月 01 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
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
续基金合同期限。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
其他(若有)
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
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
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
注:无。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部分请阅读《鹏华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
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均含存
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依法发行或
上市的其他股票(包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
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
行票据、政府支持机构债、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
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
许基金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
款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
监会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
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目标 ETF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9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
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
准,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本基金为目标 ETF 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标的
指数的紧密跟踪,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
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
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
主要投资策略
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策略;7、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收益率×9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本基金为 ETF 联接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 ETF 实现对
风险收益特征
标的指数的紧密跟踪。因此,本基金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
切相关。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
准的比较图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其中,对通过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养老金
客户适用特定费率(详情请查阅招募说明书),其他投资人适用下表一般费率:
金额(M)/持有期限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认购费 M -
申购费 M -
N<7 日 1.50%
赎回费
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认/申购费用由投
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2%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 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
其他费用 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相关服务机构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目标 ETF 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
司经营状况、投资者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由于本基
金主要投资于目标 ETF,基金收益水平会因为目标 ETF 标的指数的波动发生变化,从而产
生风险。
(2)标的指数编制的风险
(3)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本基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但因
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本基金净值表现与指
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4)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5)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可能因各种原因临时或长期停牌,发生成份股停牌时可能面临如下风
险:
获取足额的符合要求的赎回款项,由此基金管理人可能采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的措施,投资者将面临无法赎回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的风险。
(6)基金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密跟踪,目标 ETF 对指数的跟踪误差会影响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
(7)作为 ETF 联接基金的相关风险
(8)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
外,若本基金投资存托凭证的,还将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基金作为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
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
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
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
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
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
险。
(9)投资股指期货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
杠杆性,当市场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
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
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损失。另外,标的股票指数价格与股指期货价格之间的价差
被称为基差。若产品运作中出现基差波动不确定性加大、基差向不利方向变动等情况,则
可能对本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10)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流动性风险、利率
风险及评级风险等。由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收益来自于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
益,因此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还面临基础资产特定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风险及现金流预测风险
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11)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交易,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强制平仓风险、违约风险、交易被限制
的风险等,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12)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款项的风险;
券费用的风险;
手方违约、业务规则调整、信息技术不能正常运行等风险。
(13)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主要风险
包括信用风险及提前赎回风险等。
信用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主体是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如果可转换债
券、可交换债券在存续期间,上市公司或其股东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或偿债能力风险时,
对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的价格冲击较大。
提前赎回风险: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通常规定了发行人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后,
以某一价格强制赎回债券。当发行人发布强制赎回公告后,投资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
股,将被以赎回价强制赎回,可能遭受损失。
(14)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未来
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素致使标的
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将召集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同终止。因
此,在本基金的运作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风险。
风险及其他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
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
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鹏华基金官方网站[www.phfund.com][客服电话:400-6788-5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